5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团体保险事业部经理的姜永玲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人保寿险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人保寿险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人保寿险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